欢迎访问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官网
装修咨询热线:400-118-8580 入会、资质申请:400-101-8060
您的位置:协会介绍 > 协会要闻 > 正文
协会介绍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关于做好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及有关单位: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将于2013年1月届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资委、民政部有关规定,经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同意,按照协会章程,我们将遵循“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拟于2012年12月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新一届理事会主要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驻会负责人与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相关院校、科研教育机构的负责人,中国境内从事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装修、室内陈设、室内环保等领域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二、推荐办法

本次换届通过推荐与协商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名额分配、推荐协商、综合平衡的办法产生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每位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各位理事、常务理事,不分地区,均可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和有关单位,需按照分配名额推荐。请认真填写《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10月15日前寄送或传真至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同时将推荐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协会邮箱。

三、候选人条件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应遵纪守法,热爱并熟悉室内装饰业,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团体会员代表或个人会员,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为行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相关单位现职主要负责人,符合国家关于社会团体人选的有关规定,热心协会事业、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副会长候选人在具备理事、常务理事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中组部、民政部关于协会负责人人选的有关规定,在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第四届理事、常务理事,如本人愿意,推荐单位同意,也可予以保留,并计入各地方推荐名额。

本届协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年龄较大、德高望重、具有突出贡献的行业和协会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将邀请他们作为特邀副会长,不计入地方推荐名额。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抄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抄送:本协会各分支机构

装修咨询热线:400-118-8580 入会、资质申请:400-101-8060
邮箱:shzh@shz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