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室 内 装 饰 行 业 协 会
公 告
尊敬的各位理事:
为加强管理,促进产业交流活动的健康发展,协会特制订了《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誉名使用管理办法》(简称“誉名使用管理办法” )。现将“誉名使用管理办法”公示给大家,请各理事在公示期内提出宝贵建议,您的建议可直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箱送发至协会秘书处,协会将在此基础上再作深化完善。
公示期:自 2018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1 日止。
协会地址:瞿溪路 801 号 408 室
联系电话:53060510
电子邮箱:snzsxh@qq.com
特此公告,感谢支持!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