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官网
装修咨询热线:400-118-8580 入会、资质申请:400-101-8060
您的位置:诚信建设 > 诚信建设信息 > 正文
诚信建设
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

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

 

沪企诚创【2011】001号

 

关于全面启动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

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宣办、市经信委、市建交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技监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社团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取得了丰硕成果,已经呈现出机制化、系统化、立体化的发展面貌。今年1月11日, 活动组委会召开了全面启动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大会,标志着“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经过前三年的探索、实践已经形成模式,并初具规模,得到了社会广泛 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备全面启动的基础和条件。为了使全面启动工作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组委会及主办单位讨论决定,对原《全面推进上海市“企业诚 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突出这一项诚信建设常设活动的实质,充分体现管理的理念,将创建活动的内涵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根据新的《全面推进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要求,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望有关协会根据本行业实际施行。

1、加强行业协会创建活动推动力度,协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创建活动作为本协会重要工作来抓,要指导本行业创建活动的开展,积极支持本行业创建活动办公室人员的工作,将创建工作落实到协会与企业日常沟通的工作中去,真正使创建工作成为协会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2、 行业协会要根据本通知及其附件的要求,明确企业诚信创建指导思想,积极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沟通,进一步理解创建的实质是企业加强诚信建设的开始,是企业通 过创建这一方法进行社会监督、自律而纳入管理的过程。要清晰的看到绝大多数企业都有诚信经营的愿望和基础,把他们纳入到诚信创建的队伍,是行业诚信管理的 一项重要工作,是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贡献。

3、各行业协会要根据新《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本行业内符合创建条件的企业要进行全面推荐。推荐工作要做到不分企业规模、不分企业体制、不分企业年限等等,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协会推荐名单与企业进行确认、审核。

4、各行业协会要正确理解创建荣誉称号与管理的关系,不要将荣誉级别作为推动企业参不参加创建的引导方向,要突出创建活动的管理实质,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创建走正确的诚信发展之路。

5、原《全面推进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与新《全面推进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有冲突的,以新办法为准。

特此。

附件:《全面推进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见活动官网:www.cxhd.org.cn)

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

2011年5月5日

装修咨询热线:400-118-8580 入会、资质申请:400-101-8060
邮箱:shzh@shzh.net